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驻马店法律咨询 > 驻马店欠款追讨法律咨询 > 追债务怎么收费的?

追债务怎么收费的?

ask****439 河南-驻马店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5.07 21:28:32 337人阅读

债务怎么收费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驻马店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驻马店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597888616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驻马店 咨询解答:732条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2024-05-08 21:08:54 回复
咨询我
1359250025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85858条

你好见面详细沟也可电话沟通

2024-05-08 09:25:58 回复
咨询我
1993966081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驻马店 咨询解答:1396条

你好我是林乾坤律师。

2024-05-08 07:20:02 回复
咨询我
151389850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68081条

有没有欠条或者结算证明

2024-05-08 07:13:32 回复
咨询我
185396153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驻马店 咨询解答:88条

这个需要看咱们属于什么纠纷,还有就是涉及的金额有多大

2024-05-07 21:41:1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但需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