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选择解决合同纠纷的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自由约定由哪个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往往规定在本地)来管辖案件,以节省费用,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应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由选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按照规定,在广州市一般财产案件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管辖。对于标的低于600万元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管辖是无效的。 二、被选择的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如类似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提讼。的约定,虽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生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提讼的情况,则很容易引起管辖争议,造成诉讼程序的延长,诉讼成本的增加,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三、合同当事人只能就 第一审案件决定管辖,而不能以协议决定 第二审。 四、双方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口头约定无效。 可以看出,虽然法律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解决合同争议方式的权利,但如何运用好这项权利,订立适当的合同争议条款,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买房时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已经成为了很多购房族的选择。但是,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时,很多借款人对于该类贷款的还款时间却是摇摆不定,还款期限太长需要支付的利息就高,可是还款期限太短,自己的经济压力又会变得很大。那么,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申请多长时间最合适呢?今天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我们都了解的是,房屋按揭贷款的年限越长,需要交的利息就越多,还房贷的压力持续时间就越长。所以,申请房屋按揭贷款不少人认为贷款的年限越短越好。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具体是看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的,要求房屋按揭贷款的月按揭额不超过申请人月收入的1/2为准。申请房屋按揭贷款的年限越短,月还款的额度就会越高。所以,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申请多少年划算没有固定的答案,主要是看申请人的还款能力。
另外,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除了关注贷款的年限,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方式也决定着“划算”。房屋按揭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在贷款的年限,额度,利率一样的情况下,等额本金所还的总利息会比等额本息要少一些。不过这种还款方式在贷款初期还款压力比较高。
因此,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期限究竟应该选择多长时间还是应该根据每个人的还款能力而定,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房屋赠与常见于直系亲属中,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予的手续及材料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呢,以及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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