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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养老保险费用尚未缴纳满15年而不幸离世者,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可由近亲家属继承。若属于疾病或因工作原因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死亡,将有资格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死亡赔偿款项;而对于在维持劳动关系过程中意外丧失生命的工人工伤死亡事件,则相应地享有工亡赔偿待遇;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幸身故,其家属同样有权领取失业保险死亡赔偿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4-05-01 17:5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