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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油烟扰民问题?

pub****037 江苏-无锡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4.27 08:02:49 311人阅读

咨询一下居民楼油烟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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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31020条

如果不符合规定的话,可以向城管等部门反映的,必要时可以起诉

2024-04-27 09:35:16 回复

关于餐饮的油烟环保问题建议可以去“法餐谋”网站的市场监管板块查找相关资料,包括以下
(一)餐饮行业的环保要求
1.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2.油烟净化与排放要求
3.排水与隔油要求
4.噪声控制要求
5.固体废物控制要求
(二)如何办理环保审批
(三)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
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流程
2.餐饮业办理排污许可证需提交哪些资料
(四)违反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1.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
2.固体废物污染的法律责任
3.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
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
(五)律师观点:如何进行风险防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楼下油烟扰民属于侵犯用户相邻权,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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