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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虚开发票者正是借助了税务部门在某些环节上难以全面监控这一漏洞,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费用,从而导致国家财政税收遭到大量损失,社会经济秩序受到干扰,构成了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若故意制造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发票来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其他类型的凭证,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惩罚,同时还需处以罚金,具体金额由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当虚开发票的涉案税额达到了一定程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到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而当犯罪指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极端恶劣时,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并且必须从五万元至五十万元范围内支付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单位犯罪案件,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层和其他直接参与者采取相应的刑事制裁措施。
这种所谓的“虚开”行为主要表现为几种形式: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指示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引导他人虚开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4-04-26 18:3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