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被违法拆除要如何救济问题解答如下, 问:我的房屋被区政府违法拆除了,我的合法房屋及相应财产都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我向,已经确认了区政府的违法事实,但是我的损失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我应该怎么办答:既然是你们市的区政府对你的合法房屋采取行政侵权行为,也经过了的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具体的赔偿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而你的情况具体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你们市的区政府,你应该找该机关要求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如果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院去思索解决该问题
未有报建或不符合土地规划的擅自建房属于违建房屋,若法院已发限期拆除令,不服可起诉。不起诉到期后,县(区)政府可组织对违建强制拆除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建设的发展,房屋的拆迁补偿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出台了相关条例规范拆迁补偿;为了避免被拆迁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影响生活,国家也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标准供政府部门参考。
城市建设中,拆迁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家庭由于各种原因会拒绝拆迁,或是因为是祖祖辈辈的居住地,或是因为补偿不足等等。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执行强制拆迁,作为被拆迁人应该了解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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