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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由于目前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并不太健全,更多的是当地的地方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因此,如果是经过批准的,则可以要求拆除,但应当只要你家的房屋是合法建筑,则应当予以赔偿。反之,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则村上无权要求你家拆除。
2、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协商变更原设计规划。
2020-04-30 13:13: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