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十堰法律咨询 > 十堰医疗保险纠纷法律咨询 > 医疗保险医保卡每月多少钱

医疗保险医保卡每月多少钱

周* 湖北-十堰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4.04.14 07:08:17 387人阅读

医疗保险医保卡每月多少钱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十堰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十堰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常规保障项目中,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会按照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和年龄等参数的设定比例,将部分款项拨付至每名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之内。
此种方式采取年线支付方式,每年为十二个结算周期。
关于医保卡每月资金注入额度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四十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每月的资金入账数额依据其社保缴纳基数的2.7%来确定;
其次,对于四十周岁至五十周岁之间的参保人员,每月可转入资金数量将按照其社保缴纳基数的3.0%进行核定;
再次,对于五十一周岁至今的成年人,其每月医保账户可转入资金将按照社保费用缴纳基数的3.6%予以确定;
最后,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士,其每月可转入资金则要依据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的平均月薪的5.0%标准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其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增加个人帐户资金。

2024-04-14 07:13:05 回复

0—1万元(含)为40%;1—2万元(含)为50%。4.中草药、中成药(单方不予支付的品种除外)1.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仍按30元/人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居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仍按40元/人执行。2;2—4万元(含)为60%;4万元以上部分为6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比例在新农合报销比例基础上每段各提高5%。参保人员累计封顶规定仍按《淳安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县委【2008】29号)规定执行.取消县外医院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下降5个百分点的规定,实行县内:在一个自然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基金承担比例、县外医院统一的报销比例。3.对原有的新农合和城居医保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作如下调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医疗机构
29673人阅读

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营利性医疗机构
24297人阅读

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想成立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提前来了解一下它的税收问题就非常的重要,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是什么呢?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23078人阅读

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351651人阅读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