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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多久不可恢复执行

周* 四川-遂宁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4.10 17:11:22 412人阅读

中止执行多久不可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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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后,若因发生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应暂时中止。
而当该状况得以解除时,则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以下几种情况均可引发执行程序的暂停:
当被申请执行人无力或暂无经济能力偿还行政执行款项;
第三方提出针对执行标的的合法权益主张,具备理由支撑;以及理解为执行过程可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并且中止执行不会无益于社会公共福利的维护。
这些特定时刻下,公安机关都必须终止执行,并待相关条件消除之后,再行恢复执行工作。
此外,对于没有严重妨碍社会秩序,但是被申请执行人确实无力支付所负债项的情况,如果已经滞缓执行三年之久仍没能得到改善,就不应再继续执行下去了。
最后,法律同时也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须按照法律既定的期限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
例如,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当日起的15个工作日之内,需前往指定的银行缴清罚款。
因此,在书面通知下达之后,申请执行人应当在规定日期内自觉承担应该缴纳的罚款,若逾期未缴款,政府有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024-04-10 17:17:25 回复

对于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
如果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都可以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所以,中止执行的裁定有效期为自作出裁定之时起至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1. 一个月,因为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是不计入审限的。
《新民诉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条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予以中止:⑴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⑵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⑶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⑷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3. 讼中止的裁定作出后,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在诉讼程序恢复后继续有效.
4. 中止诉讼的时间长短我国法律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中止的事由消失后,随时都可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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