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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吃饭导致食物中毒可以让他关门吗

周* 山西-晋城 消费权益咨询 2024.04.07 11:19:54 312人阅读

饭店吃饭导致食物中毒可以让他关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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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消费者于某餐饮场所误食后产生食物中毒现象,同样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此外,消费者亦可通过寻求消协的帮助来达成和解协议,或是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依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若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就维权事宜产生了争议,那么双方均有权利自主选择是否愿意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此外,消费者还能够直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经法律认可的其他调解组织寻求协助处理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07 11:49:12 回复

女子吃火锅中毒,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怎么办案情简介:近日,四川一冯女士在一火锅店吃完饭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了解,是用餐期间店家放在屋顶上方的老鼠药掉落在火锅中所致。冯女士一口咬定,把自己送到医院的,是25日吃火锅时店里不停往下掉的“谷物”,“谷物”也是耗子药——掉在桌子上,掉在地板上,不经意间可能也掉在她的碗里。法律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权不受侵犯等权益,消费者因接受服务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规定,冯女士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先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就会对食物中毒事故展开调查,如果经调查你们的中毒确实是由于食品卫生中毒引起,在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酒店处罚后,冯女士依法就可以持相关调查结论到人民。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与火锅店实际上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对方履行合同时导致对方损害的应予以赔偿。另外,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前,要注意观察食物色泽、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变质、有异物或异味,如果发现问题,不要食用。聚餐时,还应索取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就餐后,如果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被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立即向食药部门投诉、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责任无法认定。

女子吃火锅中毒,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怎么办案情简介:近日,四川一冯女士在一火锅店吃完饭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了解,是用餐期间店家放在屋顶上方的老鼠药掉落在火锅中所致。冯女士一口咬定,把自己送到医院的,是25日吃火锅时店里不停往下掉的“谷物”,“谷物”也是耗子药——掉在桌子上,掉在地板上,不经意间可能也掉在她的碗里。法律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权不受侵犯等权益,消费者因接受服务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规定,冯女士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先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就会对食物中毒事故展开调查,如果经调查你们的中毒确实是由于食品卫生中毒引起,在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酒店处罚后,冯女士依法就可以持相关调查结论到人民。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与火锅店实际上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对方履行合同时导致对方损害的应予以赔偿。另外,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前,要注意观察食物色泽、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变质、有异物或异味,如果发现问题,不要食用。聚餐时,还应索取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就餐后,如果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被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立即向食药部门投诉、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责任无法认定。

女子吃火锅中毒,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怎么办案情简介:近日,四川一冯女士在一火锅店吃完饭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了解,是用餐期间店家放在屋顶上方的老鼠药掉落在火锅中所致。冯女士一口咬定,把自己送到医院的,是25日吃火锅时店里不停往下掉的“谷物”,“谷物”也是耗子药——掉在桌子上,掉在地板上,不经意间可能也掉在她的碗里。法律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权不受侵犯等权益,消费者因接受服务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规定,冯女士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先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就会对食物中毒事故展开调查,如果经调查你们的中毒确实是由于食品卫生中毒引起,在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酒店处罚后,冯女士依法就可以持相关调查结论到人民。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与火锅店实际上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对方履行合同时导致对方损害的应予以赔偿。另外,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前,要注意观察食物色泽、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变质、有异物或异味,如果发现问题,不要食用。聚餐时,还应索取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就餐后,如果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被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立即向食药部门投诉、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责任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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