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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受害人如何追回损失

周* 湖南-湘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05 08:41:51 435人阅读

非法集资受害人如何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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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涉案投资者应当摆脱固有观念及个人主观判断,提高警惕意识,主动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问题。
其次,我们应充分信任并支持公安机关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积极配合他们开展工作。
然而,有些不幸的投资者可能因寄希望于集资者能够持续经营并返还本金及收益这样美好的愿景,明示相关部门对其所举行为不进行刑事追究,结果陷入了办案部门观点与投资者观点分歧的窘境,使得此类案件处理的社会环境复杂化加剧。
再次,对于所涉及的投资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协议书、银行转账单据等,我们必须妥善保管。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金额的确立往往是让公检法等相关执法部门面临的难题。尽管书面文件通常表现为欠条或借条的形式,但是实践中却时常出现书面记录与实际金额不吻合的现象。集资者的财务管理制度极其不完善,甚至有些在事件发生后,选择销毁账簿,给办案人员的调查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很多案件中,投资者可能根据集资者的指示,直接将金钱通过自己或下属账户转到集资者指定的其他投资者账户中。这一行为虽然表面上看是在帮助集资者掩饰犯罪行为,实际上却使办案人员难以准确核准涉案金额。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这种错综复杂的资金流转给相关证据的收集带来巨大困扰,进而降低审判质量,阻碍对非法集资罪行的有力打击。因此,作为投资者,我们务必密切关注集资凭证等各项资料的保存情况,尽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证实非法集资的相关事项,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权益,尽可能减少损失。
最后,鉴于非法集资案件牵涉范围广泛,涉案人群数量庞大,涉及地域辽阔,资产类型繁琐等诸多因素,一旦发生事故,查证事实真相,确认证据,执行资产处置等环节变得极为艰难,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需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质资源以及宝贵的时间。公安机关经过侦查阶段结束后便需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再由法院进行审理,假如被告上诉还要进行二审的最终审判,一切顺利的话,生效判决下达以后才能够开始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整个过程可能需要较长一段时日。因此,所有受骗的人,请你们一定要耐心等待,尽力控制焦虑不安的情绪,保持理智和平静心态,坚定地相信政府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此类案件,极力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利益。同进,你们也可以合法地通过适当途径反映您们的诉求,绝对不能做出过激的行为,去破坏和扰乱法律的执行流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024-04-05 09:11:4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诈骗罪立案后投资人怎么追回款项 虽然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于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应当获得赔偿均做了相应的规定。如《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上述规定均是原则性的规定,只是在原则上承认了被害人物质损害求偿权。司法实践中,侵财类案件被害人要想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则往往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如何追回被集资诈骗的钱 非法集资属公安机关管辖,抓紧报案,请公安机关最大限度追回被骗钱款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受害者要将被集资的相关证据保存完好,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非法集资案件中,不管谁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维权都需并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非法集资的相关案情,最大程度保护自身权益,减小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对何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回答。

你好,我是史律师,建议你尽快报警处理,增加挽回损失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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