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这边具体的数额是多少呢有没有转账记录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您可以以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为依据,以转账记录为证明,诉讼要求对方还款的。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或者是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谈或者是面谈的,可以给您代理。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两种违法行为想象竞合,择一重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随主原则是合同债权转让的一个重要原则。《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这一原则的含义,就是如无特别约定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从权利随主权利的转移而转移。合同的从权利作为合同债权的一部分内容,债权人转让其合同债权的,附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应一并由受让人取得。如果转让双方在转让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合同的从权利与合同的主债权一并转让的,在主债权转让的同时,从权利当然会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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