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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传销能不能报案警察受不受理?

pub****235 广东-江门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01 22:10:14 336人阅读

变相传销能不能报案警察受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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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410976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24528条

你好,是咨询什么民事案件,稍后给你咨询解答你好,这边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

2024-04-01 22:2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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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83951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15489条

你好,根据你描述说明情况

2024-04-02 08:3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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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209127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32984条

你好,有无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进行调解

2024-04-01 22:25:1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48453条

可以报案  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追偿

2024-04-02 12:10:19 回复


首先是并罚的刑期事两个罪名的法定刑相加再酌情考量。
其次构成数罪并罚需要三个条件。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

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答复如下,自2001年4月18日起施行。 二○○一年四月十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变相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文件号】法释〔2001〕11号【颁布部门】最高人民【颁布日期】2001年03月29日【实施日期】2001年04月18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变相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号法释〔200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变相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已于2001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66次会议通过,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公布:你院粤高法〔2000〕101号《关于情节严重的和变相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的请示》收悉,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对于1998年4月18日《关于禁止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或者变相活动,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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