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4.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5.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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