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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是合同签订地,怎么证明呢

周* 江苏-南京 合同订立咨询 2024.03.30 07:08:59 451人阅读

合同约定的是合同签订地,怎么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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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确定合同签订地时,如所签署的合同文书上的签字和盖章位置并非完全吻合,则应由法院予以认可,并确认该签字位置为合同的正式签订地点;
若在签署合同时未对签订地点做出明确规定,且双方签署人或盖章者未能在同一地点完成这一过程,那么法院有义务将最终签字或盖章所在的地方视为合同的唯一签订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3-30 07:15:2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签订后付款约定明确吗问题解答如下, 立约定金在签订合同之后是不能转化为房款的。立约定金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也是有效的,不会因为没有用就无效了。
立约定金是一种特殊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保证自己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而交给对方一定金钱的担保方式。立约定金对合同双方有同等约束力。担保法解释中有着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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