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婚前房屋在婚后出售时需否得到另一方签名之情由,须视该房产是否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而定,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销售行为需得另一方签署同意书;反之,若非夫妻共有时,无需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即可进行交易。
另外,需特别强调的是,婚前购置的房产若是在婚后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姓名,可视为一方自愿将其作为赠与礼物送给另一方,从而使此房产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专业解答若在完成离婚程序后,双方尚未正式办理相关手续及法律程序,即便名义上不再属于夫妇关系,但该房产依然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因此在售卖房屋时仍需得到双方的共同签署确认。
专业解答关于婚前财产在婚后进行买卖的法律程序问题首先,判断这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阶段还是婚后财产阶段。若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性质,则应视为个人财富,无需经过配偶签字确认。无论该房地产权属证书上仅标注某一方姓名,抑或是双方共签,只要确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由夫妻双方共同投资(包含贷款方式)所获取的房屋产权,即可认定为共有时产。
专业解答在离婚结束之后,倘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仍然存在原始配偶之姓名,这意味着该物业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如若希望将产权完全归属于某一方,那么必须采取析产步骤,以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婚前房产婚后售出需否双方同意,视其产权归属。若为个人婚前房产,无共享记录,仅需原所有权人签字;但如婚后变为共有、共同还贷加配偶名字,或未明示一方放弃,处理房产需双方共同签署。
专业解答婚前房产婚后售出需否双方同意,视其产权归属。若为个人婚前房产,无共享记录,仅需原所有权人签字;但如婚后变为共有、共同还贷加配偶名字,或未明示一方放弃,处理房产需双方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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