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解析:
关于空挂户口所带来的危害:
首先,对空挂户口的个人而言,通常仅在子女需要进入学校就读时进行操作。
然而,有些地区的政策明确指出,房产证所记载的住房属于同一人,且户籍也需置于同一地址才符合入学条件,否则将被迫接受调配入学。
其次,对房屋业主而言,若房屋存在空挂户情况,有可能延缓房产的销售进程。
部分购房者可能出于对拆迁补偿利益或子女入学资格等现实因素的考虑,从而提出要求,即空挂户及相关人员的户籍必须在特定时间内迁移至其他地址后,他们才愿意购买该套房产等等。
再者,如双方当事人都是集体户口的空挂户,当其所在用人单位解散或结束运营时,这将会直接影响新生儿在当地落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关于空挂户口的问题,存在如下几种风险和不利因素:首先,从空挂户口方的角度看,他们通常只是为了解决子女入学的相关事宜而进行挂靠手续。但需要知道的是,部分地区对居民的房产证以及其真实居住地点有着严格的审核规定,即户籍与人籍房需保持一致,否则孩子将无法享受学区内就近入学的待遇,并可能被迫接受学区外的调剂性安排。
其次,从被空挂户口方的角度而言:这可能直接影响房屋的销售速度。一些有意购买房产的消费者,由于担心自身的拆迁权益或打算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常常会设定一个较为严格的条件,如需在一定期限内,将自己和空挂户口方的相关户口迁移至非空挂地段,然后才愿意购买相应房产等等。最后,若当事人夫妇双方皆为集体户的空挂户口,当用人单位出现解散或注销的情况下,将有可能直接牵涉到新生儿的户籍安置问题。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