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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单位实习不到3个月就走了有什么坏处

周* 吉林-松原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3.22 12:57:00 388人阅读

大学生在单位实习不到3个月就走了有什么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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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实习生在试用期内即宣告离职,从而对所在雇主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主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向该实习生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在实习生的薪资中进行扣减来实现。
然而,雇主单位在执行此种操作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每月所扣除的部分不应超过实习生当月实际薪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扣减数额达到此限制,而余下的薪资仍然不足以满足当地的月度最低工资标准,那么雇主应当以该标准为准尽数支付。
法律依据: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024-03-22 13:1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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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个人原因突然离职,致使用人单位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者,用人单位有权依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向该实习生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请求。对于经济赔偿的额度,可以依法从实习生的薪资报酬中予以扣除。
然而,每月经扣除的金额上限为实习生当月应得薪资报酬的20%。若扣除部分导致实习生的剩余薪资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所需,如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薪标准,则需按照该标准进行支付。

2024-03-22 16:0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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