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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的正规渠道是什么

周* 湖南-常德 收养赡养咨询 2024.03.14 17:12:10 389人阅读

领养孩子的正规渠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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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文将为您详细阐述被法律认可的领养流程:
首先,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向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
第一步是撰写并提交一份完整的收养申请;
其次,当您完成了第一步后,需提供以下关键信息: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即收养人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或相关组织开具的关于收养人和其家庭成员的财产及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有关婚姻状况是否已婚、有无亲生子女以及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员所需的经济和技能水平的证明;
(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目前无任何无法进行领养活动的健康问题证明。
如果您计划领养的孩子属于寻找不到生父或生母的弃婴或者儿童,则须同时向收养机构递交您常住地区计划生育部开具的生育状况证明;倘若你所领养的并非政府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照顾的找不到生母亲的弃婴或儿童,那么你必须提供常住地区计划生育机构开具的没有亲生的孩子证明以及当地公安机关针对捡到弃婴或儿童的报案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2024-03-14 17:2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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