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北海法律咨询 > 北海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农村鱼塘承包法律规定

农村鱼塘承包法律规定

王** 广西-北海 土地承包咨询 2024.03.09 14:35:00 314人阅读

农村鱼塘承包法律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北海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北海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承包方式的明文规定如下: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土地,应当采用家庭承包的形式进行承包,但对于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则可采取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

2.农村土地承包的有效期限方面:
对于耕地而言,承包期长达三十年;对于草地,则需在三十年至五十年内进行承包;而关于林地的承包期,则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不等。
3.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
首先,在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必须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同时他们也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愿意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力;其次,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充分的民主协商,确保公平合理的结果;第三,承包方案必须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席的村民会议中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是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共同同意方可生效;最后,整个承包流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024-03-09 14:36: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