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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面议吗?

pub****458 云南-楚雄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3.02 11:31:46 379人阅读

你好,可以面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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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具体是什么案件情况呢?

2024-03-02 23:1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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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云南-昆明 咨询解答:5207条

你好,有需要可以说说案情和诉求

2024-03-02 12:04:13 回复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一般为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并开发至相应基础设施状态下的土地资产价格。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2月3日下发的《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理审批办法的通知》指出“为支持和促进企业改革,企业改制时,可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原土地使用者的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由两方面构成:一个是划拨土地的取得成本,这里主要是指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支出的有关费用,如拆迁补偿安置费等;另一个是在该划拨土地上所投入的土地开发成本,如场地平整等改善土地利用条件的费用。  在具体评估改制企业土地资产价格时,应根据土地的不同处置方式、不同评估目的,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可以根据行业类型和改革需要,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分别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方式处置。总体而言,可分为保留划拨和有偿使用两类进行评估:  依据1998年2月17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改制后土地仍保留划拨性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让方不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只需评估改制前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所投入的开发成本和两项成本利息等。  经有批准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在评估时,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按改制后的规划用途,将土地有偿使用年限设定为从估价之日算起至规划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分别评估拟评估宗地处置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拟处置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两项评估的差值即为拟评估宗地的土地出让金额,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特别说明。雪儿得分:10分00主人回答:谢谢你的回答,替我解决了问题,太感谢了

解答如下,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
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
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
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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