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视情况而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适用于两种情况: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因此,陆某的财物被盗未能追回,该损失不属于上述“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受害人针对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财产受毁而产生的物质损失而提起的一项赔偿请求,是司法机关在解决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处理受害人的民事赔偿的一种特殊的诉讼活动。该制度的可赞之处在于,大大节省受害人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和减低司法成本。当然,受害人在刑事判决前未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在判决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民事诉法的周期往往比刑事诉法的周期长。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而受到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者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犯罪分子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失,即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盗窃罪能提刑附民诉讼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罪可以提刑附民诉讼。因盗窃而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作为被害人而言,不管盗窃者是否已经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其都有权要求盗窃者返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盗窃者没有返还被盗物品或赔偿相应的损失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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