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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结论:可以。解析:在拆迁补偿的安置协议签定之后,被拆迁人或者是房子的承租人在协议中约定好的搬迁期限内拒绝进行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照法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当然除此之外也可以依照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协调制度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依据,主要是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方案和实施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兼顾合理性审查。协调原则必须贯彻协调前置、重在协调的原则,未经协调的案件,不能进行裁决。即使是裁决机关受理了裁决申请也应当先行组织协调,协调意见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即发生法律效力;当协调达不成一直意见时,依法进行裁决。这一制度的确立主要体现在以下规范性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第25条第3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2年1月1日实施)第15条第1款规定:“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起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2004年《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又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3号),还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基本原则、协调裁决的范围、协调的依据与内容、协调裁决程序、协调和裁决机制等等。且要求各省厅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并提出将推行这一制度,要求各省在2006年年底前必须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可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为解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确立的专门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享有如下的权利:在拟定的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时有提出意见的权利,在安置补偿方案报批并公布后有寻求救济的权利,及对安置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先向县级以上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裁决不对经依法批准的征地合法性进行审查,不代替行政复议和诉讼,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虽然,目前在征地拆迁纠纷的解决问题上仍有许多缺漏,但是协调裁决制度的确立,确对和谐化解征地拆迁矛盾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到实际案件处理中,无论是征地拆迁方,还是作为被征地的我们都应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积极灵活的运用这一制度,及时的使征地补偿安置事项得到圆满的解决。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补偿纠纷可以仲裁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申请人需要先确定好仲裁的机构,然后将仲裁的申请书、合同以及证据等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到仲裁机构,缴纳一定的仲裁费用。然后等待开庭即可。更多与申请人要怎样申请拆迁纠纷仲裁相关问题,大家是可以从下文了解的。
专业解答发生拆迁纠纷不一定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处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若是依旧不知道拆迁纠纷可以仲裁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专业解答拆迁安置纠纷不可以仲裁,因为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民事仲裁主管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在发生拆迁补偿纠纷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下面就是拆迁安置纠纷怎么申请仲裁的相关内容。
专业解答征地拆迁合同纠纷是可以仲裁的。双方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如果被拆迁人反悔或者拆迁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赔偿,造成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若是依旧不知道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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