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解析: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内容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中的实践合同是包括定金合同的,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专业解答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
专业解答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设计合同是属于诺成合同的范围。设计合同是由于技术需要,双方当事人就设计标的以及设计过程中权利与义务达成合意所签订的合同。
专业解答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专业解答差异在合同成立条件、生效时刻及责任承担。诺成性合同需合意即成立,实践性合同需合意及实际交付。诺成性合同合意即生效,实践性合同交付后生效。诺成性违约有责任,实践性违约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专业解答差异在合同成立条件、生效时刻及责任承担。诺成性合同需合意即成立,实践性合同需合意及实际交付。诺成性合同合意即生效,实践性合同交付后生效。诺成性违约有责任,实践性违约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律师解析 属于实践合同: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四、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五、实践合同都是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律师解析 保管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而非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需要当事人交付一定的标的物或者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成立的合同; 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其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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