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当事人以财产质押,质押生效后如果质物灭失,该风险由质权人承担。
解析:
当事人以财产质押,质押生效后如果质物灭失,该风险由质权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抵押借贷中,抵押权人通常承担质物灭失风险。自抵押生效,质押财产移交至其手中,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因失职导致财产损失或消失,抵押权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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