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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弄坏公交车了,请问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主体是什么?

李** 湖南-永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19 18:15:11 2128人阅读

你好,我不小心弄坏交通工具了,好像是犯了破坏交通工具罪,请问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主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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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主体是这样的:
1、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破坏交通工具罪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根据立法的本义和犯罪的定义,对汽车应作广义解释,只是要用于交通工具的汽车,就是本罪中的“汽车”包括用于交通运输的拖拉机在内。但破坏耕种用的拖拉机,不危及交通运输安全,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2017-12-19 18:1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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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主体如下: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包括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既非出于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2017-12-19 18:1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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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行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有4个,它的客体要件是损害的客体必须是交通运输安全。而且行为人如果不是故意而属于意外事件则不够成犯罪。在生活中,所有人出行都需要借助交通工具,为了自己和他人着想,交通安全十分重要。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2020-12-09 18:5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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