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洗衣店跟某单位签订洗衣合同,为单位员工每人提供800元洗衣卡,合同中约定:1,执行时间2017年;2,每个月先洗衣,后据实找单位报销。若按800元/人×员工数量计算,总金额为18万。但目前,该单位仅消费6万元左右。我们洗衣店愿意给该单位员工的洗衣卡延期,但该单位领导表示改合同年底到期,金额仅实报实销。明年需要重新为洗衣卡事宜招标。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洗衣店是否有法律依据要求该单位继续执行合同,至洗衣卡消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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