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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发现原告提供虚假证据可否在公安机关调查起诉原

ask****384 新疆-石河子 行政诉讼咨询 2017.12.14 17:13:28 2609人阅读

如果我发现原告提供虚假证据可否在公安机关调查起诉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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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是原告的权利,当然可以,但是否准许,由法官决定,如果提供虚假证据干扰审判活动,可以处罚。

2018-01-22 15:0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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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证据不会被采纳,还可能构成犯罪,具体构成什么犯罪,又看是在刑诉中还是民诉中提供假证据。第306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虚构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虚构证据,胁迫、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虚构的,不隶属虚构证据。第307条以暴力、胁迫、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虚构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12-09 17:2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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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民事诉讼第百零二条规定: 诉讼参与或者其列行民院根据情节轻重予罚款、拘留;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民院审理案件;
(二)暴力、威胁、贿买阻止证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作伪证;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扣押财产或者已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财产转移已冻结财产;
(四)司工作员、诉讼参加、证、翻译员、鉴定、勘验、协助执行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五)暴力、威胁或者其阻碍司工作员执行职务;
(六)拒履行民院已经发律效力判决、裁定 民院前款规定行单位其主要负责或者直接责任员予罚款、拘留;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我民诉没明确规定伪证行责任及处罚,只能参照条进行处罚像刑事诉讼专门规定伪证罪 。

2019-01-19 03:43:26 回复

原告提供的证据虚假的,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经过查证证明原告确实提供了虚假证据的,会对原告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告提供的证据虚假的,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经过查证证明原告确实提供了虚假证据的,会对原告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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