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请问醉驾最迟多久必须结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交通事故没有结案一说。开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的工作也就完成了。对方如果需要继续治疗,你就让他治好了,反正对方在治疗结束一年内都可以主张赔偿的。法律并没有规定你要垫付医药费,现在这样被动的情况完全是你自己造成的。另外谁让你家属护理老人的?本来护理费保险公司会赔的,现在也不会赔了。另外对方看病的医疗费单据在谁手上?如果你确信不会再有其他的赔偿产生,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结案,保险公司会让你写下保证书,一旦还有赔偿,将由你承担。
2017-12-13 09:13:37 回复
1、这属于案件审理期限。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指刑事案件。
2、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指从刑事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宣判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3、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一般是20天,适用简易程序但是合议制的,是45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是90天。
4、如果审理期间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回来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间。
5、如果案件需要鉴定、评估的,鉴定、评估时间应当予以扣除。
6、《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7、《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8、《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以上是关于醉驾最迟多久必须结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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