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个人所得税与房屋贷款是否仅限于婚前各自首次购房的探究关于“个人所得税应否在婚前各自首套贷款,并且在婚后可分别扣减50%”这一问题,其实际准确表述应为:此项政策涉及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前分别完成了首次住房贷款购置之后,在婚后便可以自主选择将其中任何一套房屋的首付及利息费用100%由某一方进行单独全额扣减,亦或者是双方按照50%比例进行各自所购房产对应的扣除。
专业解答本栏专为夫妻婚前各自一套符合特定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填报,无此情况无需填报。婚后若选一套全额扣除,填“否”,另一方需停报。若各自按50%扣除,双方均填“是”。二套房利率、额度较首套不利。离婚后,若双方均无房贷记录,一方离婚后购房视为首套;有记录则均视为二套及以上。根据国务院通知,贷款机构应对二套及以上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
专业解答关于个人所得税中房屋贷款的规定,不仅限于婚前各自拥有的首套房。夫妻双方婚后可选择一处房产全额扣除,或分别按50%扣除各自的贷款利息。无论哪种方式,都基于家庭拥有的套数进行整体扣除计算。
律师解析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时,能扣除纳税人婚前各自的首套住房贷款,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可以只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