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六安法律咨询 > 六安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商住房拆迁与普通住宅有何区别

商住房拆迁与普通住宅有何区别

ask****546 安徽-六安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2.07 23:06:46 2786人阅读

商住房拆迁与普通住宅有何区别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六安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六安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普通住宅和商住两用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点上:
1.产权年限不同——普通住宅产权年限为70年,商住两用房产权年限一般为40或50年;
2.生活成本不同——普通住宅民水民电有燃气;商住两用房一般情况下多为商水商电,有可能没有燃气;
3.户口问题——普通住宅可落户,商住两用房一般不可落户。

2018-01-20 15:01:29 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拆迁和普通住宅拆迁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是分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但是,住房和厂房赔偿不一样。因为使用用途不同,一类是住宅房屋一类是非住宅房屋。住宅房屋不能够提供生产产值,而厂房能盈利。新拆迁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其价格影响因素有区位、用途、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住宅和厂房用途都不一样,补偿肯定也不一样。所谓补偿标准,就是依据新拆迁条例及各省市配套文件进行补偿。政府出框架性标准,地方政府出具体补偿办法,各项目出补偿方案或细则,这是一整套体系。
二、征收时的厂房补偿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2、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未超过20%,可享受免税待遇。在实务中,由于某些地产项目中普通标准住宅是负增值,而非普通标准住宅是正增值,此时企业会提出放弃普通标准住宅的免税待遇,要求将两者合并计算增值额。现天津和安徽出台文件允许合并,而大多数省份不允许合并计算。不同房产类型是否应当强制分开清算这是实务中税企争议另一个焦点。
五、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条件〔2020〕26号将享受税收优惠的普通住宅的条件界定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在各省出台的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条件上,存在争议较大的是面积标准和价格标准。
1、面积标准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的单套建筑面积标准有120平方米、140平方米和144平方米。但单套建筑面积是以单栋楼为单位计算的每套平均面积还是每套房屋建筑面积为单位。例如河北省曾出台文件,以单栋楼为单位,平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而北京则是以每套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2、价格标准在各省规定的普通住宅条件中均有价格标准,但是由于很多城市的房产局没有公布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导致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价格标准条件常形同虚设,甚至引发税企争议。例如合肥市房产局曾在2020年公布合肥市望江街地段普通住房可享受税收政策优惠的价格标准3400元,该市某开发商2020年销售该地段房屋,销售均价约4000元。税务局以2020年标准认定该开发产品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不应享受免税待遇,但企业提出由于合肥市房产局在2020年并未公布价格标准,所以应适用企业从网上自行收集整理的价格标准。该税企税款争议金额达2020万元之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3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2194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3441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5965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