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进公司的时候除了签订劳动合同还另外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由于工作原因,他现在要离职,没有按照合同执行,想问一下单独保密协议中的违约金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仅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劳动者违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技术培训而要求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一定年限的情形;二是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约定。除了上述两种情形,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其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2017-12-07 14:4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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