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家机构提出预告登记申请;
3、提交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
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023-07-10 18:04: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