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中旬我爸去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打工,一个物流公司,6月6日那天我爸卸货的时候,脑袋朝地摔倒了,距离不高,但是伤到了脊髓,医生给出的诊断是,脊髓损伤,颈椎间盘突出,属于压迫神经,四肢瘫痪,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了,前期老板出了大概2万住院费,后期手术钱不够,老板就不拿钱了,老板现在就是放赖了,让我们愿意找谁找谁,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写的是个体工商户,应该没有合同,请问我爸这个情况属于工伤么?我们是应该走人损,还是走工伤鉴定?
个体工商户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赵军
执业15年
山东七品律师事务所股权转让、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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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律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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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14条第1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此,雇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该个体工商户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他将按着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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