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合肥法律咨询 > 合肥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你好!我医疗期6个月已经结束

你好!我医疗期6个月已经结束

ask****177 安徽-合肥 合同效力咨询 2017.12.02 10:31:32 3人阅读

你好!我医疗期6个月已经结束,公司直接说我不能从事原来工作岗位,我要求调岗,公司说没有合适我的岗位,要直接解除合同,一年赔付一个月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合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合肥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809条

单位做法不合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17-12-04 22:42:5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9-01-19 19:58:08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3404条

这肯定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呀

2017-12-02 12:23:48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