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017-11-26 19:43:38 回复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调解书确认生效之后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书有争议的和异议时,完全可以对此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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