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合同纠纷,我前天签了一个店面租赁合同
ask****617
广东-中山
合同效力咨询
2017.11.25 2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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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合同纠纷,我前天签了一个店面租赁合同,因个人原因要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有5天的装修时间,租赁时间是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28日,违约责任中第二条是租赁期间如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经对方同意后由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俩个月租金作为补偿,但第五条是A、若甲方中途毁约,自毁约2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含定金,并赔偿2倍押金的违约金.如果乙方中途毁约,甲方需要接到通知后2日内将乙方租金含定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甲方已收取的押金不予退还。现在房东要按第二条执行,我觉得是按第五条执行,现在应该以哪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