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即考试作弊罪。
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考试作弊罪的量刑标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是看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此罪与彼罪
本罪与罪的界限
主要区别在于:后罪的犯罪主体是参加了组织或者接受了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人,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人,其犯罪目的是完成任务。本罪不具备这些条件。若行为人是为了完成上述任务,而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属于法条竞合,应定罪,不构成本罪。若行为人既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又从事活动,二者之间没有关联,则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及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