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2016年10月8日购买二手房 房车总价100余万, 1月份与卖方沟通车位过户 至11月份均以没时间为由拒绝配合 目前经协商卖方虽然已配合办理车位相关业务 仅限于卖方与房地产购买车位手续中, 需要1个月领资料缴税面签下证后 才能开始与买方过户,预计还需要2个月时间,合同未针对车位单独签署 合同内体现 总房价包括房屋和产权车位,买方是否有权利维护个人利益 针对卖方违约逾期?
办理车位过户注意事项:
1、办理车位送件时,买方必须提供与车位同一小区自己名下的产权证,因为车位按照规定只能卖给本小区业主。
2、办理车位出件时,房主一定要提供一手车位原值发票,该发票若没有,需到开发商处去补开,不能到房产局档案馆调档(如果房主买的也是二手车位,房主在发票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到档案馆调档)。
3、有的车位是没有产权的,是70年使用权,这样的转让就无法过户,也不存在税费,卖方与买方签署车位转让协议并到物业更改联系方式,卖方将车位合同与发票转交买方即可。
4、一般情况,车位分产权车位和使用车位,产权车位则按照上述缴纳相关税费;非产权车位和房子是捆绑的,房子过户后,按地下室的方式更名即可。另:小区车位只能过户给小区内的业主,不可以单独卖给其他非小区业主。
备注:地下室如果没有产权,凭新房产证和一手购买证明到物业处更名,没有产权转移不需要交税费,直接更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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