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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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9 10:51:50 回复专业解答在债务人身故之际,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可能随着债务人的离世而发生变动,但是这必须要依据实际情境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约束进行判别。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有权选择免除债务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然而这需要债权人以明示方式表达意愿,同时债务人也享有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拒绝的权利。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条款明确表述无需支付抚养费用后,依然保留有发起诉讼之权利;对于未实际抚养子女的配偶而言,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乃是其应尽之责与司法责任所在,而未成年子女在任何情况下皆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因此,无论从哪方面分析,均可基于子女角度提出诉讼请求。
专业解答当涉及到夫妻间的财产分配问题时,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地达成协议,尽管在孩子尚未成年阶段,可能会出现由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监管财务的情况。然而,只要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且性质合法的财产,夫妻双方都享有对这些资产进行处置的法律权益。在财产分配上,夫妻可以事先约定将全部财产转让或留给孩子。但是,此项决定需得到夫妻双方的一致认可,并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起草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财产分割,这容易导致未来财产纠纷。但如果双方都同意先离婚,以后再商量或合法处理财产,那也行。不过这样做,不确定性和冲突的风险会增加。
专业解答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离婚协议是很重要的法律文件。我们要尊重其中对财产的约定。如果协议中没有提及某些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共财,房产过户是不会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一方拒绝过户,就可能会引起纷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财产的归属,然后才能进行过户。总之,离婚协议是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重要依据,我们要认真对待,尊重其中的约定。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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