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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五天派出所里面会不会有留案底

ask****544 上海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7.11.12 12:50:20 1796人阅读

被拘留五天派出所里面会不会有留案底?还能不能考保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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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3298条

虽然没案底,但也有可能不行了。

2017-11-12 13:3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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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会有案底。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其中一种)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2020-12-09 09:3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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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同时不允许被拘留人殴打、欺侮他人,违反规定的,由拘留所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rnrn法律依据:rn《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rnrn第二十一条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rn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rn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rnrn第二十三条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rn(一)哄闹、打架斗殴的;rn(二)殴打、欺侮他人的;rn(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rn(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rn(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rn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19-01-18 18:38:08 回复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1289条

刑事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为准

2017-11-14 13:26:08 回复
地区:上海-长宁区 咨询解答:6421条

您好,您的记录能查到。

2017-11-13 11:50:57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25600条

拘留原因?

2017-11-12 13:1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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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拘留记录,没有判刑的不会有刑事犯罪记录,娇

你好,拘留有三种,需具体来看您是那种,就行政拘留而言,它属于治安处罚。一般只有受过刑事处罚的才不符合公务员考试。但还要看招考单位及职位的具体要求,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派出所传唤后不一定会拘留。
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案件性质及证据指向满足拘留条件的,派出所可以对被传唤人进行拘留。
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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