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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领域非法集资三种类型是什么?

孟** 湖南-邵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10 14:21:42 3369人阅读

你好,最近非法集资的事情非常常见。我想咨询一下保险灵域非法集资三种类型是什么,主要手段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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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第
二,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第
三,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2017-11-10 14:35: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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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形式和手段则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其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第二种,参与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其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第三种,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其主要手段有: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这就是保险领域非法集资三种类型和主要手段,如果还有疑问,欢迎与我们沟通

2017-11-10 14:23: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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