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ask****831
河北-廊坊
退款纠纷咨询
2017.11.09 19: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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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本地户口约定首付款为房价25%,对方当场收取定金50000元。并当场缴齐居间服务费,贷款服务费,过户服务费,评估费共计32000元(有收据无发票)。面签是由于我方不符合首套资格应在30%,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后经协议我方换可以首套资格的购买人继续履行合同(协议过程有录音),后卖方拒绝面签以及其他程序坚持30%.首付款过户,经起诉法院判决合同首付款额不属实,卖方返还50000元,中介费等由于有收据没发票不予支持 ,这种情况我是继续上诉,或者可不可以向中介主张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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