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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是怎样的

罗* 山东-临沂 合同订立咨询 2023.01.24 18:09:30 385人阅读

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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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等等。
    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下:
    1、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定金等违约责任的,违约方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确实违约,承担方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在对方还有其他损失时,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作为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形式之一,损害赔偿最显著的性质特征即为补偿性。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或者向法院请求强制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办法代替履行。
    4、采取补救措施,所谓补救措施,是指在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后,为了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由违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的违约责任形式。如仓储物的更换、补足数量等等。从广义而言,各种违反合同的承担方式,如损害赔偿、违约金、继续履行等,都是违反合同的补救措施,它们都是使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利益在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与恢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1-24 18:10:3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是怎样的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对于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具体是怎样的一、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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