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黔东南法律咨询 > 黔东南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在物业上班3个半月

在物业上班3个半月

ask****015 贵州-黔东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1.07 15:48:05 1人阅读

在物业上班3个半月,公司老总一这个行业都是试用期1-3月为由来延迟办理劳动合同为由,请问合法吗?我该这么处理?我现在想离职.

其他人都在看:
黔东南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黔东南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合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17-12-11 11:04:34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房产纠纷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