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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款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都签字吗

梁** 福建-三明 财产分割咨询 2023.01.03 17:13:49 327人阅读

夫妻款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都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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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没有签字也要承担责任。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从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2023-01-03 17:15:49 回复

婚前财产公证去公证处,双方都要到场,还要提供需要公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好,关于开购房证明夫妻双方是否都要到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双方中一个人办理即可,需带齐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有子女的,也要带上子女的有效证件。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受理的时间受到计算机程序和同名人多少的影响,但都是当时办结出具证明。
二、首次购房证明的基本要求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三、购房证明过期后怎么从头办理很多购房者手中的老版纸质购房证明现已接近有用期,如今想去从头开具,具体需求啥流程呢从头开具购房证明的申请资料:
1、购房人为独身未婚的,需供给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主页,户主页)即可,人工窗口填写《独身状况具结书》;本地户籍独身,可直接在“我的南京”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2、购房人为已婚的,需窗口供给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夫妻两边的结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后代可不供给)、全家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后代与父母之间联系的,还需供给未成年后代出生证明或独生后代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役军人不能供给户口簿的,需供给过期的购房证明原件、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组织出具承认执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执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执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此外:
1、户口簿、婚姻联系证明等资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变为18位的在外),需供给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人托付办理开具购房证明的,需供给授权托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独身状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亲子鉴定不是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规定,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1、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
2、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
3、 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4、人民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
一,一定要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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