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可请求法院中止其探望权。对中止探望的条件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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