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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认定是怎样的?你知道吗?

李** 辽宁-沈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0.21 09:14:10 12人阅读

你好我最近在忙合同诈骗罪的事情,你知道关于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认定是怎样处理的?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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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有无采取诈骗的行为手段。非法占有目的是主观心理内容,须通过具体行为方式及行为的实践效果去判断。手段的非法性是认定主观目的的重要依据。对诈骗犯罪而言,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与实施了诈骗行为联系在一起的。若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即使最终没有履行合同,也不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尤其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与合同纠纷中的民事欺诈行为,都含有欺骗的成分,但有欺骗成分的不一定就构成合同诈骗罪,还须进一步区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一要看欺骗的内容。如果只是在合同标的数、质量上欺骗对方还属于民事欺诈的话,那么,在有无合同标的物上欺骗对方,就已超出了民事欺诈的范围。二要看欺诈的程度;即欺诈手段在签订、履行合同当中所起的作用。在刑事诈骗中,行为人完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为,欺诈手段在签订、履行合同当中起着根本性、绝对性的作用;而民事欺诈所追求的利益,是希望通过实际履行实现。因此虽然在合同履行的某些内容或部分事实采取了欺骗手段,如夸大数量、质量或自己的信誉、履约能力,但对合同最终适当、全面履行的影响不存在根本的、全面的影响,属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为,应认定为一种履约前提下的民事欺诈,不是合同诈骗

2017-10-21 09:2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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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重点注意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行为人虽不具备实际条件,但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在履行期限内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履约有可靠的保障,应认定其具有履约能力;
(2)行为人原先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丧失了履约能力,导致无力归还他人财物的,不能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3)行为人签订合同时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但是在取得他人财物后为履行合同做了积极努力,但因被骗或其他客观原因丧失归还能力的,不能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想详细知道关于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的认定的事情请咨询律师。

2017-10-21 09:1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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