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抗诉期限的相关规定首先,必须明确,检察院行使抗诉权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其次,当检察院对于所收到的判决或裁决表示不服时,其向上级法院进行抗诉的时间限制分别为十日和五日,具体计算方式是从接到相关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再者,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欲针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意见,需经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同时还需要将该抗诉书抄送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专业解答原审裁决与宣判存在明显错误,允许抗辩的正当理由包括:一、法院擅自采纳未经庭审验证的自证证据作为判决依据;二、法院忽视有效证据,仅凭被告翻供或改变事实认定作出错误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主张抗辩并依规进行申诉。
专业解答我国检察院对已生效的撤销仲裁裁决民事裁定有抗诉权,但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法院通常不受理此类抗诉。被撤销裁决后,当事人可选重签仲裁协议再议或直接民事诉讼,依据《仲裁法》第九条。
专业解答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提出抗诉有期限规定。对于判决类案件,抗诉时限为十日;对于裁定类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时限为五个工作日。时限从法院发出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不当,可向原审法院提交抗诉书并抄送上级检察院。
专业解答人民检察院在行政诉讼中提出抗诉有期限规定。对于判决类案件,抗诉时限为十日;对于裁定类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时限为五个工作日。时限从法院发出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不当,可向原审法院提交抗诉书并抄送上级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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