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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检察院可对已经生效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
然而,此举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抗诉请求将不予审理和处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之规定,当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律程序撤销以后,当事人有权选择通过重新签订仲裁协议获得再次仲裁的机会,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新修订: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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